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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人物新论 袁世凯(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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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5 15:18: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袁明辉 于 2020-7-21 17:55 编辑

君主立宪也是民主与法治



作者:宋君健

   

    百年来国人非议袁翁者最大口实乃是“称帝”。似乎称帝是十恶不赦的罪行。显然,此为革命党百年来的立论。诚然,国人数千年受大一统帝王专制之苦,对专制政体尤为憎恨,上世纪初正是各种革命思潮高涨之际,但君主立宪这种新国体并未被国人认识,就中国文化的传统和革命派的思想以及袁世凯本人称帝的本意三方面考察便可知否定其立宪者其谬有三;

   

    1、袁称帝的目标不全是简单回归君主专制而是试图仿英、日等国行立宪民主,洪宪登基与历代皇帝独裁和张勋复辟并不相同。

   

    人所受的教育和主要经历决定了人的思想倾向和追求的目标。袁世凯的大半生从事的都是在满清旧体制内的推行改革新政,最熟悉最向往的也是君主立宪的社会目标,此为他与满清普通官僚和革命党人都不相同之处。满清旧官僚没有袁对立宪新政的向往与实绩,而袁又反对革命党承继传统的的造反改制。

     

    悉心考察袁世凯称帝的过程以及改行帝制的理由,有助于客观看待此一历史事件。在袁称帝前后,引导舆论和社会观念的主要有三人。
     

    第一人是中国近代才子杨度。他是孙、黄二人结识的引荐者,后来秘密加入中共。杨虎公殚精竭虑从6个方面表示了君主立宪的必要性,实际上是中国近代少有的民主法治的社会启蒙。即使今人读来也不能否定其见地之深邃高远甚或扼腕长叹。


    为了推进在中国实行君主立宪的舆论,1915年8月14日,杨度与毓筠、李燮和、胡瑛、刘师培及严复联名发起成立“筹安会”。前4人都参加过同盟会,是名噪一时的革命党人或饱学之士。杨为理事长,孙为副,筹安会宣言说“彼外人之轸念吾国者,且不惜大声疾呼,以为吾民忠告,而吾国人不思为根本解决之谋,明知国势之危,而以一身毁誉利害所关,瞻顾徘徊,惮于发议,将爱国之谓何?国民义务之渭何?我等身为中国人民,为身家之生死,岂忍苟安漠视,坐待其亡;本会宗旨,原以研究君主、民主国体二者以何适于中国,专以学理之是非与事实之利害为讨论之范围。”此为我国第一个专为研究国体的公开结社。体现出中国想有作为的正直文人那种“以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使命感,与唯唯诺诺、浑浑浩浩度时日的平庸之辈相比堪称可贵。   筹安会第二次宣言中明白宣称“求治即“去伪共和而行真君宪”;“拨乱之法莫如废民主而立君主;求治之法莫如废民主专则而行君主立宪。”开章明义,他们所谓的帝制不是君主专制的旧法而是君主立宪的民主法治,以奠定中国社会的长治久安。后人只听到革命党的声讨而未深思何者较具理性。

   

    第一,为表述其恢复帝制的必要,杨度在《君宪救国论》中以设问自答的形式指斥民国建政4年的国事“由今之道,不思所以改弦而更张之,欲为强国、富国、立宪国,皆无望也,终归于亡国而已矣!此共和之弊也!”。对南北和谈是北方代表唐绍仪原拟君主立宪制的22条政纲退让为“共和制”的变化,杨指出“中国国民好名而不务实,辛亥之役,必欲逼成共和,中国自此无救亡之策矣!” 其原因是“共和政治,必须多数人民有普通之常德常识,于是以人民为主体,多数人民,不知共和为何物,亦不知所谓法律,以及自由平等诸说为何义,以为此后无人能制我者,我但任意行之可也,其枭桀者以为人人可为大总统,即我亦应享此权利,选举不可得,则举兵以争之耳,二次革命其明证也。加以君主乍去,中央威信,远不如前,遍地散沙,不可收拾。无论谁为元首,欲求统一行政,国内治安,除用专制,别无他策。故共和伊始,凡昔日主张立宪者,无不反而主张专制。”“今总统制实行矣,虽有《约法》及各会议机关,似亦近于立宪,然而立宪者其形式,专制者其精神也。”“盖立宪者,国家百年之大计,欲求教育、实业、军事等各事之发达,道固无逾于此。然其效非仓卒所可期。至速之期,亦必十年二十年,行之愈久,效力愈大,欧洲各国之强盛,皆以此也。”,“然观中国,其贪狡者,狗偷鼠窃,以裕私囊,图为他日避乱租界之计。文人政客,间发高论,诋毁时流,而其心则正与若辈相联,已无所得,遂有忮求之心,非真志士也;”此处他对民国初年的乱象说得入木三分,对孙文等人的言行的动机与方式一语道破。

     

    第二,宣扬立宪能使国家新政的可持续发展。杨认为“为元首者,任期不过数年,久者不过连任,最久不过终身,将来继任者何人乎?其人以何方法而取此地位乎?与彼竞争者若干人,彼能安于其位否乎?其对国家之政策……所谓百年大计,使对内不至及身而乱,对外不至及身而亡,已为中国之贤大总统矣。即令醉心宪政者,处其地位,恐亦同此心理,同此手法,无术更进一步也。故昔之立宪党人,今皆沉默无言”。“不为要求宪政之举;盖亦知以立宪救共和,究非根本解决之计,举国上下,全是苟安心理,即已如此,设一日元首非贤,则并维持现状而不能,且并保全一己之地位而不能,惟有分崩离析,将前此惨淡经营之成绩,一举而扫荡无遗,以终归于亡国一途而已矣,尚何百年大计之足论乎?故曰:欲为立宪国无望也。”必须承认,中国传统文化造成的情形就是如此。
  

    第三,他们以德国日本为例在学理上的推论:“盖求富强,先求立宪,欲求立宪,先求君主故也。富强者,国家之目的也;立宪者,达此目的之方法也。不用立宪之方法,以谋富强,古之英主,惟其有人亡政息之弊,不能使一富不可复贫,一强不可复弱,故自一时论之,虽觉小有兴衰,而自其立国之始终论之,实为永不进步。欧洲各国立国之久,虽不及我中国,然亦皆千年或数百年,前此并未闻西方有许多强国者何也?其时彼未立宪,不能为继续之强盛也。日本与我邻者千年,前此亦未闻如许之强盛者何也?其时彼亦未立宪,不能为继续之强盛也。惟一至近年,忽有立宪政体之发明,欧洲列国行之,而列国大盛,日本行之,而日本大盛。我中国所猝遇而辄败者,皆富强之国也,又皆立宪之国也,岂不怪哉!“然而不足怪也,不立宪而欲其国之富与强,固不可得,既立宪而欲其国之不富不强,亦不可得也。此言虽奇,理实至常。盖国家所最痛且最危险者,莫如人存政举,人亡政息,惟有宪政一立,则人存政举,人亡而政亦举,人亡而政不息,其效果必至于此。今之德皇非威廉第一,德相非毕士麻克也。而德不因人亡而政息,乃反日盛者,宪政为之也。今之日皇非明治天皇,日相非伊藤博文,桂太郎也,而日不因人亡而政息,乃反日盛者,宪政为之也。由此言之,宪政功用之奇而且大,可以了然矣。盖立宪者,国家有一定之法制,自元首以及国人,皆不能为法律以外之行动,人事有变,而法制不变;贤者不能逾法律而为善,不肖者亦不能逾法律而为恶,国家有此一定之法制以为之主体,则政府永远有善政而无恶政,病民者日见其少,利民者日见其多,国中一切事业,皆得自然发达……故人莫不羡富强,而在立宪国则富强实为易事,此非大言而实至理也。虽然,富强甚易,立宪甚难,谋国者难莫难于立宪之初,易莫易于立宪之后。初立宪时,官吏狃于故习,士民惮于更张,阻力至多,进行至苦,譬之火车搁之于轨道之外,欲其移转尺寸,用力至多,费时至久,或仍无效;及幸而推入轨道,则机轮一转,瞬息千里矣。我国人无虑富强之难也,惟虑立宪之难已耳。立宪之后,自然富强,故曰:欲求富强,先求立宪者此也。”
  

    第四,借鉴中国和欧美历史经验说“法、美皆为共和,亦复皆行宪政,则于中国共和国体之下,实行宪政,胡不可者?而必谓改为君主乃能立宪……美人民有举兵以争大总统之事乎?人人知其无也。又试问何以彼无而我有乎?此人民程度不及法、美之明证也。惟其如此,故非如今日专制之共和,无术可以定乱。夫宪政者,求治之具也,乃中国将来竞争大总统之战乱,不知已于何时?后来之事,思之胆寒,方备乱之不遑,而何有于致治?故非先除此竞争元首之弊,国家永无安宁之日。计惟有易大总统为君主,使一国元首,立于绝对不可竞争之地位,庶几足以止乱。孟子言定战国之乱曰:‘定于一’,予言定中国之乱亦曰:‘定于一’,彼所谓一者,列国并为一统;予所谓一者,元首有一定之人也。元首有一定之人,则国内更无竞争之余地,国本既立,人心乃安。拨乱之后,始言致治,然后立宪乃可得言也。世必有疑改为君主之后,未必遂成立宪者;予以为不改君主则已,一改君主,势必迫成立宪。共和之世,人人尽怀苟安。知立宪亦不能免将来之大乱,故亦放任而不为谋;改为君主以后,全国人民又思望治,要求立宪之声,必将群起,在上者亦知所处地位,不与共和元首相同,且其君位非由帝制递禅而来,乃由共和变易而成者,非将宪政实行,先以为收拾人心之具,亦不能不应人民之要求也。且既以君主为国本,举国上下,必思妥定国本之法,则除立宪又无他术。在上者为子孙万年之计,必图措之至安,若用人行政,犹恃独裁,斯皇室易为怨府,其道至危;欲求上安皇室,下慰民情之计,皆必以宪政为归。故自此面言之,非君主不能发生宪政;自彼面言之,又非宪政不能维持君主也。若谓立宪之制,君主不负责任,必非开创君主所能甘,是则终无立宪之望。不知凡为英主,必其眼光至远,魄力至大,自知以专制之主,而树功德于民,无论若何丰功伟烈,终有人亡政息之一日;不如确立宪政,使人存政举者,人亡而政亦举……
  

    第五,结合民初的社会实况及当时的国情,杨度说“自前清末年,以至民国,国中未尝不行宪政,而弊端百出,为后世诟病者,其故何欤?虎公曰:前清立宪之权,操于清室,然清室之所谓立宪,非立宪也,不过悬立宪之虚名,以召革命之实祸而已。适大总统方掌军机,知清室自救之方,无过于立宪者,即以此为其最大方针,隐然为全国立宪党之魁,挟毅力以实行,虽仅有造端,而海内思望郅治。最初立宪党之势力,远不及革命党,及立宪有望,人心遂复思慕和平,冀此事之成立。革命党之势力,因此一落千丈。使清室真能立宪,则辛亥革命之事,可以断其必无;盖立宪则皇族政治无自发生故也,乃天祸中国,大总统之计划未行,而朝局以变,漳滨归隐之后,立宪党失主持之中坚,而与宪政极端反对之皇族政治以生,一面悬立宪之假名,为消极之对付;一面与皇族以实柄,为积极之进行,二者皆所以创造革命也。皇族怙权弄法,贿赂公行,凡其所为,无一不与宪政相反,人民请开国会,无效也,人民请废皇族内阁,无效也。立宪党政策不行,失信用于全国,于是革命党至今顽固之徒,或曾附和皇族之徒,有谓前清之亡,亡于立宪者,是欲以皇族之罪加于立宪党,立宪党不任受也。故谓皇族不愿立宪,致酿革命之祸,则可耳;谓立宪不便皇族,致酿革命之祸,则其理何自而通乎?故予谓清室所谓立宪,非立宪也,不过悬立宪之虚名,召革命之实祸而已。”
  

    第六,针对有人以为民国有宪法何以还要君主的诘问,虎公曰:民国立宪之机,操于民党,民党之所谓立宪,亦非立宪也,不过借立宪之手法,以达革命之目的而已。予于民国元、二年中,每遇革命党人,与之论政,亦多谓非用专制不能统一者,是明知中国程度决不能行极端之民权,乃所议《约法》,辄与相反,是明知之而故违之也,果何故欤?且即以初次《约法》而论,其施行于南京政府时代者,尚在情理之中,因参议院将移北方,乃临时加入内阁等制,及种种限制政府条文。及至后来,国会即据此以束缚政府之一切行动,又何故欤?岂真心醉共和,欲行程度极高之宪政乎?非也,不过欲以此削减政府之权力,使之不能统一全国,以为彼等革命之预备耳。合前后而观之,自南京政府取消之日起,以至湖口起事之日止,一切行为,皆此目的耳。不知者谓此为彼等立宪之宗旨,其知者谓此为彼等革命之手法。人并未欲立宪,则但欲革命,而我乃以立宪诬之,并以此诬宪政,不亦冤乎!若云里面虽为革命手法,表面仍为立宪宗旨,究竟不能不谓为立宪,且不能不谓立宪之足以酿乱;不知此又非立宪之咎,而共和之咎也!设非共和,何能借口民权,定成此种《约法》;又何能以一国《约法》,全由民党任意而成?更何能即借《约法》以预备革命,为竞争大总统之地乎?议者不咎根本之共和,而咎枝叶之宪政,是不知本之论也。予尝谓中国之共和,非专制不可,由此以谈,尚何宪法、约法之足言乎?议初次《约法》者,亦非不知此义,不过知之而故为之耳。故予谓民党所谓立宪。其功用与清室之立宪正同,所异者清室为他人预备革自己之命,民党自己预备革他人之命而已。
  

    最能表白其政治抱负的是设想有人问杨的所谓立宪,不与前清,民国同乎?虎公曰:然!予以为他日之君主立宪,有二要义焉:一日正当,所以矫民国之弊也;二曰诚实,所以矫前清之弊也。在此力主立宪激情溢于言表,揭穿党人假共和、真造蛋,可谓力排众议、大义凛然。

     

    鼓吹帝制的另外两人一是以精通政治学闻名于世的美国博士古德诺,他认为共和不适合中国国情;二是日本法学家有贺长雄,他主张中国改行帝制,理由是日本是一个君主立宪的强国,如中国改行帝制,则亦将步日本之后可成为亚洲强国。
    

    据上述文献论定袁杨的“帝制”意在既绝历代君主暴政又矫民国乱局的施政理想应该不缺乏理论与证据。其欲创立宪民主体制的初衷已昭然天下。但是近百年来主流社会因不认可便故意隐去不说君主立宪的可能性和合理性而偏执地宣传革命意识和他们自己并不热心的共和一端,使国人未能详加考察,不知其改良抱负与设想甚至优于革命的方案而已。至于袁登基后能否在其所主张的立宪民主构架中运行,因为愚昧的朝野反对君主立宪而未能实施,因此历史没能给与证实可否。学界自然不应以反科学的态度加以预测和臆想,强加于人。

   

    我国近代政治体制改革的先驱,当时中国学坛执牛耳者康有为先生抛开在戊戍变法中与袁结下的个人宿怨,亦支持其宿敌袁宫保的称帝以求实现其君主立宪、开启民智的夙愿。倒是其得意门生梁启超全力阻击,严加抨击。自此师徒割席,但留有“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的良言与典范。

   

    此中各地封疆大吏支持称帝最力者当推清末两广总督张鸣歧。他由一个地位低微但才华横溢的幕僚升迁成为晚清最年轻的督抚。张1894年考中举人,次年会试却铩羽,留南学(国子监)读书。是岑春煊带张鸣歧走上政界。岑春煊举人出身,乃父岑毓英曾任云贵总督和陕、晋巡抚,四川和两广总督。 戊戌变法之前,岑春煊倡言“发愤图强”受到光绪皇帝的赞赏。其奏折多出自张鸣歧手笔。庚子事变中,岑因率兵护驾受慈禧宠信,张亦获得青睐。据说慈谓其才识过人。袁世凯于1913年10月委任张为广西民政长,后改官名为广西巡按使,从此,张鸣歧为袁世凯卖命。1915年,张调任广东巡按使,不象其他地方官员事前拥戴时候反戈。

     

    此中袁本人的表态有两次。1915年9月1日,“筹安会”向参政院呼吁恢复帝制,稍后的“乞丐请愿团”、“妓女请愿团”也劝袁世凯早登大宝。正反映了中国士子与贩夫俗人的普遍愿望和君主立宪的底层社会基础,当了几千年臣民的国人,对任何一种民主都极陌生,唯望真命天子或开明君主改朝换代而已。应当承认,此为中国民意的真实显露。10月25日,各省选举出了国民代表,在将军或者是巡按使的公署举行了国体投票,将军和巡按使为监督人。参政院1993名国民代表全票赞成君主立宪。袁世凯接推戴书后退回并发咨文称自己登基一有愧前朝国君,二违背大总统誓言,申令“另行推戴”。当天下午5点,参政院再次开会,起草第二份推戴书。对国会此举,被失势的革命派指为“袁的幕后操控”。

     

    袁在9月6日发表变更国体的宣言云:“本大总统居中华民国大总统之地位,四年于兹矣!而维持共和国体尤为本大总统当尽之职分。近见各省国民纷纷向代行立法院请愿改革国体,于本大总统现居之地位似难相容。然本大总统现居之地位本为国民所公举,自应仍听之国民。且代行立法院为独立机关,向不受外界之牵掣,惟改革国体于行政上有绝大之关系,本大总统为行政首领,亦何敢畏避嫌疑,缄默不言!改革国体,经纬万端,极应审慎,如急遽轻举,恐多窒碍,本大总统有保持大局之责,认为不合时宜;至国民请愿,不外乎巩固国基,振兴国势,如征求多数国民之公意,自必有妥善之上法,且民国宪法正在起草,如衡量国情,详晰讨论,亦当有适用之良规,请贵代行立法院诸君子深注意焉!”党人既将袁定位为复辟帝制的阴谋家,对此文以“虚情假意”论之。

   

    次日,袁世凯发出申令,引述推戴书的全文,宣布自己为中华帝国的皇帝。83天后见朝野拒绝立宪,断难如其所愿便以大总统名义宣布取消洪宪帝号。袁公谢世前,弥留之际据说叹道“某君误我”。看来此君非扬度莫属。

   

    2、对袁扬帝制传统论定的第二个谬误是就政治学而言,国人从来就没弄清民主法制的本质含义,受传统文化重名轻实和专走极端的影响,把帝制与民主宪政两个概念完全对立起来。他们不能理解立宪民主同样是民主法治的一种形式。世界上有几十个君主立宪的国家,如欧亚乃至非洲的英国、丹麦、挪威、荷兰、德国、日本、泰国,他们的国体是君主立宪但政体同样属民主法治体制。完全不是中国社会的君主制的个人独裁。那个时代的国人分不清二者的本质差别。此乃源于传统文化习惯将皇帝个人作用夸大而轻视制度文化的制约和非此即彼的走极端的思维方式。同时也是长久封闭对世界事务所知太少所致。

   

    3、第三个误区是单向选择共和民主一种形式。据实而论,当时的中国,共和与立宪两种民主形式在中国都不可能实现。盖因君主专制的观念没改,集权意识流淌在国人的血液中,没有被启蒙了的新民。在利益和特权上多数人不了解也不愿意实施民主制。由此可以解释为何诸多的官员事后反戈。此后的风云人物如孙中山有多少民主意识从他改组国民党时入党誓词中有“服从总理”并规定摩顶宣誓仪式就能看出,其本质乃是集权主义者;民国以后的社会更已表明,没有帝王称号的专制者比起历代皇帝凶暴有过之而无不及。毛先生口称反封建,也不具帝王名号,然而凭借自己的谋略和东厂西厂的羽翼网络,敌视法律,戏弄民主,顺其者昌,逆其者亡,在其集群内部自乱章法,任何二把手都不得善终。全无半点民主法治色彩。其对中国历史、对中华文化、对党国和社会造成的祸乱比起任何时代的的帝王都胜却百倍。

  
    是耶非耶,孰得孰失,历史与现实已作基本判断。民初的立宪改良的民主启蒙不敌传统的革命造反思潮。主流文化照搬国民党史的言论描述民初的社会政治显然有失公平。那种认为凡有帝号就是集权专制,没有帝号就是民主共和的逻辑该是何等幼稚甚至荒唐。百年来,国人的价值取向就处于如此泥潭而全无长进。呜呼,唉哉。


(资料来源: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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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10-16 21:20:5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袁明辉 于 2020-7-21 17:54 编辑

感谢这些有良知的历史学者,运用史料,客观公正的评价袁世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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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8 21:29:4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袁明辉 于 2020-7-21 17:55 编辑

感谢这些有良知的历史学者,运用史料,客观公正的评价袁世凯。
有诸多史学界学者及仁人志士, 用详实的史料论证!有朝一日  终会幸正覆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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