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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为限。”“嗣后洋商请办,无论集股若干,总须留出股额十分之三,任华人随时照原价附股。”[55]可是,执行中阻力很大。潮汕铁路就以日本人变相拥有股份五十万元(占全部股份四分之一),加上同日本公司订立包工合同而激起轩然大波,说是“违章丧权,排华倚日”,“无异受卖为日人奴隶”。[56]这些自我设限,都不利于民营公司的壮大。当时办得最好的民营铁路,是广东的新宁铁路,它的管理和资金主要来自美国等地的华侨。而不加分析认为吸收外国人的资金就是“卖国”,显然太把复杂问题简单化了。
进入民国后,政府推行铁路国有政策;而这些公司经营状况不佳,纷纷主动要求政府收归国有,原有各省商办的主要线路几乎全部转归政府。但是,这不等于民间不想投资铁路,只是政府不予支持,加上政治与军事风险,迫使民间资本裹足不前。仅剩的几条民营铁路如新宁、潮汕和漳厦等线都在抗日战争期间被拆毁。
铁路一方面是商业,另一方面又是国家和地方的基础设施。政府不介入是不可能的。问题是如何掌握政府与民间参与的适当关系。总览世界各国铁路,许多国家都是以民间经营为主的。中国铁路民间资本缺位,这是近代中国经济和政治环境不正常的体现。如何让民间资本进入这一垄断行业,这是历史遗留给21世纪的课题。
2006年6月29日星期四
原载《经济观察报》2006年7月3日34-36版,标题改为《艰难的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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